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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 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都有哪些?
2023-05-24 08:24:42   来源:法务网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赎回是专门针对开放式基金,投资者以直接或透过代理机构向基金管理公司要求部份或全部退出基金的投资,并将款项汇入原账户。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调整对于买入或者是赎回的限制。并在网站进行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四十六条

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二)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三)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四)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六)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

(七)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有权查阅基金的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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