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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拍卖与普通拍卖有何区别?保障性住房有哪些注意事项?
2023-05-29 10:45:40   来源:消费导报网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租赁型保障房申请条件?

本地户口可申请对象:具有西安城六区城镇户籍的家庭及人员(不含在校大中专学生)外地户口可申请对象:西安市城六区长期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及新就业职工的家庭及人员;同时,以上人员家庭收入符合准入条件,租金标准如下: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单身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在西安市具有稳定工作及收入。

保障性住房有哪些注意事项?

区域保证性居处规划布局有待改进,交通等外部配套装置的建造相对滞后。少数区域保证性居处项目选在离城市中心较远的区域,配套装置没能同步建造,建成后迟迟不能入住,或是入住了但日常不便利。有的保证性居处内部空间结构不合理,影响了运用功用。有的区域一些保证性居处规划、施工、监理、检验质量把关不严,单个工程还运用了不合格的修建资材,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家庭和个人居处、收入以及金融资产等状况基准信息未达,核定有必定难度。

一些区域在保证性居处分配中存在请求招摇撞骗、申报不实以及业务人员帮忙招摇撞骗,不按规则程序和条件批阅、不细心施行职责、不尽职不尽职等现象。有的家庭收入添加了,但仍然不退出保证性居处,大众要求很大。建造资金筹集和征地拆迁压力比较大。

建造使命比上一年有较大变化,一些区域资金筹集存在必定困难,中西部区域资金压力更大一些;有些区域的保证性居处用地未能及时完结征地拆迁,拉长了建造周期。国家保证性居处建造和处理全体上带有探究性质,包含方针、机制、保证规模、保证办法等,还需求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业务中,还存在着方针鸿沟不能清晰、利益调节和退出机制不能完善等问题。同样,也有前后方针怎么更好衔接的问题。现行居处保证方针都是以规范性文件办法发布的,虽有必定效能,但未构成法规准则控制。

商品房拍卖后反而欠款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拍卖债务人的房产后,如果拍卖所得款项仍不够清偿债务但债务人有其他财产的,法院可以执行债务人的其他财产。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则裁定终结本次执行。但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商还款时间和还款方式,并制定相应的还款协议,最后按照协议进行还款即可。

司法拍卖与普通拍卖有何区别?

1、委托主体不同。司法拍卖是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的公务行为,法院不与拍卖机构签订合同,一般采取单方出具委托书形式。而普通拍卖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合同。

2、拍卖机构产生的方式不同。司法拍卖中拍卖机构的产生,人民法院必须采用随机的方式确定。而普通拍卖则是根据当事人的意愿而产生。

3、拍卖方式不同。司法拍卖规定拍卖活动应在有关部门确定的交易场所或网络平台上进行,也就是拍卖活动必须借助第三方交易平台。而普通拍卖则无该项限制。

4、竞买身份限制。司法拍卖规定案件申请人、被执行人均可参加拍卖会,且案件申请人可以参加竞买。普通拍卖要求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竞买人的身份参与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拍卖人不得在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委托人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5、违约责任。司法拍卖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由原买受人承担。普通拍卖规定: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支付差额。



[责任编辑: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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